環(huán)保雨水口!海綿城市的建設方向
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海綿城市建設,提出總體要求。通過海綿城市建設,將70%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,到2020年,城市建成區(qū)20%以上的面積要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;到2030年,城市建成區(qū)80%以上的面積要達到目標要求。
雨水收集工程成本昂貴。2018年,筆者恰逢洛杉磯暴雨,2天時間里40多毫米的降雨,使得當地發(fā)生嚴重洪災。 這可以引發(fā)對海綿城市“消滅”城市內澇初衷的思考。如果海綿城市建設果真可消減各地70%的降雨影響,則中國城市內澇可大為減輕。但為什么正在推進“海綿城市”建設的我國城市中,減輕洪澇的效果仍然不顯著? 二、對海綿城市建設減輕洪澇的效果和區(qū)域適用性分析 我國地表產流模式因地區(qū)而有所不同。南方紅壤地區(qū)產流機理為“蓄滿產流”,即當土體因前期雨水下滲達到飽和狀態(tài)后,后期的降雨才形成地表徑流。北方地區(qū)則為“超滲產流”,即因降雨強度大于下滲強度而產生地表徑流。北方地區(qū)地下水埋深較深,土體可吸收水量的能力較大。南方地下水埋深較淺,吸收水量的能力有限。因此,“海綿城市”的相對適宜地區(qū)是北方缺水地區(qū),而非南方豐水地區(qū)。 三、對現行“海綿城市”建設措施的思考 分析評價“海綿城市”對洪澇治理的作用,應從各地的洪澇成因、成災機理著手,絕不可“一刀切”,否則就會偏離方向,浪費投入。現行的“海綿城市”建設著眼于增加入滲,技術路徑無外乎以下幾方面:改變路面結構,打造“透水路面”。這對小雨量的降雨有一定作用,但對于大雨量降雨作用甚微。對雨量產水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土壤蓄水能力。開槽、填沙、擴大地下集水空間等增加滯蓄量。其作用大小取決于容積大小,滯蓄總量與投入相比差距較大。利用低地、公園參與滯蓄。這是一個好方向,但這一類工程比例小,難以全面推開。還有提議增加屋頂滯蓄等措施。但改造成本較高,推行難度較大。 綜合來看,以上措施都沒有真正切入到城市洪澇治理的正確途徑。治理城市內澇,有效的方向應是:從“滲蓄為主”轉變?yōu)椤靶钆沤Y合”??梢詮娜龡l途徑實現: 1、給洪水、澇水以出路,盡快排出去??蓛?yōu)先考慮利用泵站等強制性措施,讓洪澇通江達海。 2、給洪澇以足夠的空間,增加城市及周邊水域或低地面積,增強滯蓄能力。 3、讓地下的排水系統(tǒng)配套泵閘系統(tǒng),真正實現收放自如。
綜合我國“海綿城市”推進情況和洪澇治理現實,建議科學分析、客觀評價其作用和適應范圍,因地制宜制訂內澇解決方案,理性看待其功效,真正從洪水和澇水的規(guī)律研究開始,把握正確的方向。要科學運用“海綿”效果。“海綿城市”可作為一種新型城市建設理念,長期貫徹在城市發(fā)展的過程當中。但城市洪澇的治理離不開流域治理,這是前提和基礎。要把握“海綿城市”建設重點和節(jié)奏。建議開始實施或即將實施“海綿城市”建設的試點城市,可對實施方案進行再評價、再審視。
雨水收集系統(tǒng),更好助于海綿城市的實現,切實保障海綿城市的運行價值最大程度體現。